秘鲁关于跨国公司的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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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卢传敏.秘鲁关于跨国公司的立法[J].拉丁美洲研究,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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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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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钢国际化经营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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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80年代初,秘鲁政府为了减轻沉重的债务负担、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扩大对矿业和制造业的投资,对产业法进行了重大的修改。1982年6月修改后的第23407号产业法正式生效。该法废除了为国有企业保留某些经营领域的规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外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本文主要介绍1982年以后秘鲁关于跨国公司的立法。一、对股份公司经营公开化的要求秘鲁不仅在利马设有一家证券交易所,而且还建立了全国证券委员会,负责管理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秘鲁公司法规定,所有以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成立的公司,其股票均须在证券委员会注册登记,并有义务对下述情况向有关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公司给予创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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