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信用机制的完善——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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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龙伟.论我国公司信用机制的完善——从保护债权人权利的角度[J].学理论,2015(5):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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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龙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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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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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注册资本制度在承担信用功能时,存在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弊端,加之制度设计简单,难以预防欺诈和投机行为,更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新修正的《公司法》实质上是对资本信用的质疑,也是对公司信用实现效率与安全价值平衡的博弈。在注册资本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的背景下,以公司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为出发点,为完善公司信用机制提出要: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债权求偿权救济体系;加强保障公司债权人知情权制度;建立合理的公司投资和运营风险的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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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本信用 资产信用 求偿权 知情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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