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编辑同志 :星期天 ,我带着不满十岁的侄子去某商场购物游玩。侄子趁我不注意偷拿了商场几个果冻和一块橡皮 ,在出门时被商场管理人员发现。我当即主动交了货款 ,并向商场道了歉。商场管理人员让我写了一份检讨书 ,然后让我们走了。第二天 ,当我再次经过该商场时 ,发现商场门口公布了一批被商场抓住的小偷名单 ,上面竟有我侄子的名字。我感到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便找到商场论理 ,要求他们把名字擦掉 ,遭到他们的拒绝。我侄子尚属于未成年人 ,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 ?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民方民方读者 :我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作了特殊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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