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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剖析
引用本文:吴光山,熊海涛.对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剖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2(1):29-31.
作者姓名:吴光山  熊海涛
作者单位:宜城市公安局,湖北,宜城,441400
摘    要:近日,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一举打掉刘安立、刘德全两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现已查明,自1995年以来,刘安立,刘德富两个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在3省10余县市,采取持枪械等暴力手段,实施杀人、伤害、绑架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诈骗、暴力讨债等犯罪活动,作案80余起,致死1人,重伤多人,非法敛财数百万元。笔者通过对这两个犯罪组织的分析,谈谈带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特点。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重伤  专项斗争  作案  暴力  犯罪活动  公安局  讨债  宜城市  赌场
文章编号:1006-1509-(2002)01-0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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