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证业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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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咏梅.金融公证业务对于防范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J].中国公证,2010(3):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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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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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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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金融公证业务概述“金融公证业务”并不是一个严谨的科学概念.而是公证行业内的约定俗成的对所有与金融业务或金融机构相关公证业务类型的总称。实务中,也有人称这类业务为“金融公证”或“金融事务公证”,但其内涵和外延均与本文所称的“金融公证业务”无异。曾见有些文章试图给“金融公证业务”下定义.如金融事务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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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防范金融风险 公证业务 业务类型 金融机构 金融业务 约定俗成 公证行业 科学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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