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视角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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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叶.“处分”视角下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分[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5):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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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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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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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分问题一直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疑难所在。而该问题的解决对于保证正确的定罪与量刑,实现司法公正等都有重大意义。从传统刑法理论分析,二者的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和主观方面都相一致,只是客观方面不同,但这并不能有效解决它们的诸多界分问题。从二罪的财产犯罪的性质来看,民法上的“处分”无疑可以作为界分二罪的中心环节。盗窃罪为完全违背被害人的意志非法获取其财产,而诈骗罪的本质在于利用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做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因此如何界分两罪,尤其重要的就在于对诈骗罪中的处分行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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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处分行为 盗窃罪 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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