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决定(2006年2月28日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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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意见》完全赞同和拥护。会议认为,《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学习好、贯彻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了推动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好地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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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政协工作 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 中共中央 会议通 学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意见》 颁布实施 政治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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