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入WTO后的政府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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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美芳.浅谈加入WTO后的政府职能[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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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美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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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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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加入WTO后,政府管理也必须与WTO规則相适应,政府职能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增强维护本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的外交职能;建立协助本国企业WTO事务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强宏观调控职能调适对外贸易管理的相关政策;营造本国或地区在全球市场中的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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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加入WTO 政府职能 外交职能 支持服务体系 宏观调控职能 对外贸易管理 区位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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