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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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锋.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J].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9(4):6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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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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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广安分院,四川广安63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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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犯罪活动猖獗,手段不断更新,日趋智能化、技能化、群体化;案件的侦破给政法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技侦人员怎样才能有效地获取犯罪证据,并加以综合利用,仍缺乏科学、客观、系统的研究。以至于在一些案件的侦破工作中走了不少弯路,甚至误入歧途,久侦不破。更有甚者,还可能出现一些冤假错案,究其原因,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办案人员对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理解不深,笔者认为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关键在于四点:一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二是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严禁刑讯逼供;三是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四是证据要确实充分。下面让我们共同来探讨一下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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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证据 运用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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