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办案”弊病多 |
| |
引用本文: | 吴跃生.“一揽子办案”弊病多[J].法学杂志,1987(3). |
| |
作者姓名: | 吴跃生 |
| |
摘 要: | 所谓“一揽子办案”是人们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某种方法的概括。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检察机关对由自己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出庭支持公诉,均由同一承办人员办理。这种办案方法在实践中有弊无利,因此应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并予以纠正。“一揽子办案”的弊病有二:其一是不能保证出诉案件的质量;其二是对承办人员侦查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在整个刑事诉讼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