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可诉性的建议——对中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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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莹丽.建立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可诉性的建议——对中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案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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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莹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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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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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领域对立法完善的要求日益强烈。中国第一例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作为此要求的先声,意义十分重大。在结合此案界定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前提下,本文对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情况下的救济问题深入的分析,就行政"立法"不作为侵权国家赔偿问题,提出了"特殊领域立法先行"的实践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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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立法”不作为 侵权 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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