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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与司法中的法律续造
引用本文:李义辉.民间法与司法中的法律续造[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2):47-61.
作者姓名:李义辉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民间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项目(2015zzts136)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法律并不是圆满无缺、逻辑自足,而是存有漏洞的。漏洞存在,即需相应的法律方法来予以补充,法律续造就是其中之一。续造法则产生有禁止法官拒绝裁判、人的理性有限、实现个案正义、保护民主制度等缘由或正当性,也有消解法律确定性、公正性的危险,故对它应全面看待而以合法性、合技术性等规定限制。民间法在续造理路中可作法源、作质料,故对其不可小觑或忽略。考虑到现今法治状况,法律续造当属法官"穷途末路"之举,务必谨慎对待它而避免解构国家本已不牢的法治根基。

关 键 词:法律漏洞  法律方法  法律续造  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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