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宽保护"和"窄保护"——以美国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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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晨.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的"宽保护"和"窄保护"——以美国对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为例[J].法制与社会,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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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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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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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版权保护模式(宽保护)和专利保护模式(窄保护),本文以美国立法为例,阐述了二者的区别,虽然对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有由宽保护向窄保护移转的趋势,但二者各有侧重,实践中应该并重,TRIPS协议正体现了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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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版权保护 专利保护 TRIPS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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