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理念与宪法的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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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蚌埠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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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是时代强音,是党和人民追求的价值目标。同时,宪法权威的树立及其实施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大重点。众所周知,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有社会活动都应在法治框架下进行。而在众多的法律中,宪法是最高法,是法之法,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宪法来保障。一个是社会发展重心,一个是法治建设重心,两者应当在统一中求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就是要以宪法促和谐,以和谐理念来发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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