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犯罪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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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忠林,张有胜.恐怖主义犯罪论略[J].政法论丛,2002(6):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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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忠林 张有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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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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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恐怖主义犯罪原本属于国际刑法范畴上的内容,被称为国际恐怖主义。自1997年新刑法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之后,恐怖主义犯罪才在我国具有了国内法上的意义。正由于恐怖主义犯罪被纳入国内刑法调整范围的时日颇短,所以刑法理论界研究恐怖主义犯罪的著作相对较少且争议较大。对此,本文对恐怖行为进行了辨正性的论述;对恐怖主义犯罪的主客观层面进行了分析以及结合目前恐怖主义犯罪的状况对我国的恐怖主义犯罪进行了理论意义上的立法完善,在批判的同时,着重创新,以尝试性地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论述进行补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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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恐怖主义犯罪 国内法 恐怖活动组织 恐怖行为 新刑法 国际恐怖主义 国际刑法 相对 原本 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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