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以无过错补偿责任为分析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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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群蓉.论我国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构建——以无过错补偿责任为分析进路[J].法学评论,2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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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群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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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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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资助项目(11YJC820076);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资助共建项目(GD10XFX10);中国法学会资助项目(CLS2012D14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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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损害责任的分配是医患之间矛盾的根本所在。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尽管与交强险同属于强制保险,但二者有很大不同,其产生缘于患者和医务人员所面对的医疗风险,实际是国家和政府为衡平医患之间利益、调节医患矛盾,对医疗损害责任和风险再分配的一项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损害责任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畴,但我国侵权法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调整囿于过错责任的藩篱而无法实现对患者医疗损害的填补,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医患关系紧张,医疗风险无法分散,医疗资源代际分享不公平。因此我国应当构建以无过错补偿责任为基础、政府和患者参与投保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实现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与侵权法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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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风险 无过错补偿责任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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