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主体性思想述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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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进,李潺.《老子》主体性思想述要[J].求索,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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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进 李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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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井冈山大学图书馆 副教授,史学博士,江西,吉安,343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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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5LS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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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哲学以“自然”为最高价值理念,而“自然”乃自本自根、自主、自成、自由之义,深蕴主体性思想的义理,故《老子》哲学实为一主体论思想体系本体之“道”下贯于个体生命而为人之德性,道之“自然”遂成为德性的本质内涵,修道成德实即道德主体性的实现与挺立。“道”落实于社会政治领域而为政治之最高原则,而“自然”亦最终指向被统治者民,民“自然”的观点意味着人民乃是政治的主体;作为民“自然”的逻辑归结,“无为”则指向统治者君,为其执政准则。“无为”之治本质上系民意政治,透显着消解统治者政治主体性以凸现民众政治主体性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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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 无为 主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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