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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立法的模式定位与现实困境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区域协同立法离不开协同二字,既可以通过发布地方性法规也可以通过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予以体现。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质为立法机制改革,各地已然涌现颇具特色的实践样态。协同立法存在三个共性问题:协同立法依据缺位、协同立法主体模糊、协同立法范围不明。在未来展望中,协同立法既要聚焦于立法前的必要性分析与规定立法依据,也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设置交叉备案审查机制,使区域协同立法有法可依。

关 键 词:区域协同立法  区域协调发展  行政区划

Model Positioning and Realistic Dilemma of Regional Collaborative Legisl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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