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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场智能监控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之边界
引用本文:徐强胜,王萍萍.论职场智能监控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之边界[J].湖北社会科学,2023(3):121-129.
作者姓名:徐强胜  王萍萍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    要:职场智能监控以攫取劳动者个人信息为前提,以处理劳动者个人信息为结果,同时又以持续攫取劳动者个人信息作为继续精准高效运转的保障。然而用人单位运用智能监控的管理权益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利益之间的冲突未决,导致诸多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困境。在宏观层面上,用人单位往往以智能化管理为名,行侵犯个人信息之实;而劳动者则因智能监控技术滥用与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导致其被操纵风险不断加大。在微观层面上,个人信息处理中的告知同意规则在从属性劳动关系背景下已逐步异化;同时立法层面缺乏针对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特别关注与救济。因此,亟待确定用人单位使用职场智能监控的基本原则与规则,以确立职场智能监控尺度并厘清其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边界,并构建一系列配套措施以确保用人单位管理权益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利益之平衡。

关 键 词:职场智能监控  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  利益衡量  告知同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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