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代表职责 勇担社会责任——记市人大代表刘宪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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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汝泉,孟宪凯.履行代表职责 勇担社会责任——记市人大代表刘宪生[J].天津人大,2010(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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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汝泉 孟宪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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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宪生,天津五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他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重振辉煌努力工作着;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心系百姓、履行职责,为百姓的意愿和幸福奔波忙碌着。他领导的企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特别是2009年取得了精神状态向上、经济运行向好、工作效果向实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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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 代表职责 社会责任 刘宪 企业负责人 2009年 党委书记 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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