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例论留置权的必备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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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鸿雁.结合实例论留置权的必备要件[J].法制与社会,2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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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鸿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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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河北.廊坊0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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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留置权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担保法》中都有比较具体的规定,它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从概念上说,留置权的出现是随着债权债务关系的发展,债务人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担保物权,然而仅仅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是远远不能满足构成留置权在法律上的要求的。文章结合实例论述了构成留置权的积极和消极要件,对这个复杂的体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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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留置权 必备 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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