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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以河北工业大学为例
作者单位:
;1.河北工业大学
摘 要:
法学教育应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在法学教学课程体系中不断地提高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的比重。但是,在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中遇到很多问题,使法学实践教学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本科生导师制在指导老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了稳定的、确定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能够有效地解决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应当将本科生导师制与法学实践教学结合起来,由指导老师主要承担被指导学生实践课程的指导,从而有效提高实习效果,确保法学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关 键 词:
本科生导师制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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