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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性的刑法维度思考
作者单位:
;1.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摘 要:
现阶段,刑法学界诸多学者认为社会危害性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多主张将社会危害性逐出刑法领域。其实将这种危害性视为现代刑事法治对立面的观点有失偏颇。社会危害性对刑事立法的决定作用以及在刑事司法中的功能及运用价值,说明其在现代刑事法治语境中仍不可或缺,仍具有理论魅力。
关 键 词:
社会危害性
罪刑法定
刑事违法性
实质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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