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规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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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宏杰,许成磊.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规范结构[J].政治与法律,2003,3(5):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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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宏杰 许成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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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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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刑法规范的复合性质,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并不违背罪刑法定主义。但这并非说不纯正不作为犯因违反命令规范而实现了以作为形式规定的作为犯的构成要件,毋宁说刑罚法规对于特定犯罪本未预设作为犯的类型,或者说本不是专为作为犯设定构成要件。实际上,对于特定的刑罚法规而言,刑法基于禁止规范在处罚作为犯的同时,也包括了基于命令规范而处罚的不作为犯。因之,不纯正不作为犯违反了命令规范而实现的却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现的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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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纯正不作为犯 罪刑法定 禁止规范 命令规范 复合规范 |
文章编号: | 1005-9512(2003)05-00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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