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成因的功能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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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永.刑讯逼供成因的功能论分析[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19):156-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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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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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讯逼供不仅发挥查获真相的诉讼功能,而且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控制功能。这是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为了加强对社会的治安控制,刑讯逼供突破发现真相的诉讼功能而渗透到社会综合治理领域中。警察通过刑讯逼供向社会昭示违法的后果,达到维持社会治安的目的;传统社区的民众通过违法典型塑造社区的行为模式;被刑讯者也会自我归类为“罪犯”。刑讯逼供虽然产生一定的功效,但是,却是对人权的践踏,违背了社会转型期对人权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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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讯逼供 刑事诉讼 犯罪嫌疑人 警察 侦查设备 原因分析 人权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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