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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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洪海.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支部生活(山东),2008(10):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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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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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社会理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有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从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再到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党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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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社会主义的本质 十六届四中全会 社会和谐 科学社会主义 中国共产党 党的十六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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