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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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琬,杜正艾.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J].行政论坛,2011,18(5):3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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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琬 杜正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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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北京,100091 2.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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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软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管理创新》(2008GXSIB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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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级政府间财权、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突出问题,即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财力分配中"内外不清";政府间事权划分缺乏制度规范,事权范围划分随意性大;事权与财权、财力之间没有建立起刚性互动机制;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不清;转移支付体系总体设计不尽规范,监管力度不足,出现异化倾向;权力配置上存在头重脚轻,财权、财力划分上存在头轻脚重等现象。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应处理好五个关系:正确处理事权与财权的关系,坚持以事权定财权;正确处理事权与财力的关系,坚持以事定支的原则;正确处理财权与财力的关系,坚持财权划分为基础、财力转移为辅助的原则;正确处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财权关系,坚持适度分权的原则;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具体的举措是: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关系,为建立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奠定基础;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税种,适当扩大地方税权,增强地方财力;根据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适度采取差异性的财税政策;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加快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缩减政府财政级次;完善《预算法》,保证财权、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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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体制 公共财政 财税体制改革 政府财权 政府财力 政府事权 公平与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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