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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遭遇“三难”
引用本文:曾亚波.《婚姻法》遭遇“三难”[J].观察与思考,2002(9):46-47.
作者姓名:曾亚波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正> 新《婚姻法》自2001年4月实施以来,获得社会各界良好反应,各地法院依据新法断处了一大批案件。更重要的是使婚姻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充分维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尽管非常适合时代要求,但不可能详尽地规范婚姻关系的每一个方面,加之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尚未完全出台,无论是婚姻关系当事人或者是法官,都不可能仅凭一部《婚姻法》,把所有问题都解决。笔者认为新法在施行中的难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举证难1、捉奸举证。新《婚姻法》对“包二奶”问题制定了禁止性条款,但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妻子状告丈夫“包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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