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关联交易的司法审查标准——对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规范的一点建议 |
| |
引用本文: | 史文婷.建立关联交易的司法审查标准——对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规范的一点建议[J].法制与社会,2008(25). |
| |
作者姓名: | 史文婷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 |
摘 要: | 关联交易在现实中大量存在,由于不公平关联交易会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以及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因此有对其进行规制的必要。新公司法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判定关联人是否利用了关联关系损害了公司利益就没有任何司法审查标准。本文通过借鉴了国外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为我国建立关联交易的司法审查标准提出了一些建议。
|
关 键 词: | 关联交易 程序审查 实质审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