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解决“住有所居”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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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道宾,金绮,涂姗华.江西解决“住有所居”成效显著[J].江西政报,2008(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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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道宾 金绮 涂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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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省统计局副局长 高级统计师 [2]江西省统计局投资处处长 [3]江西省统计局投资处副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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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房问题已经是影响社会整体建设的重大民生问题。安居乐业,安居先行,对此,党和政府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来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从1993年到现在,我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7.8平方米增加到28平方米。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24号文”,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出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和其他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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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成效显著 廉租住房制度 低收入家庭 江西 人均住房面积 城镇住房 房地产市场 “十一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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