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制度比较优势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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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宗仁,葛承书.商事仲裁制度比较优势探讨[J].求索,2010(1):138-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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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宗仁 葛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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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佛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佛山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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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仲裁机构面对民商事审判在新形势下的挑战,必须充分发挥商事仲裁的制度比较优势,才能维系商事仲裁的生命力并促进商事仲裁的进一步发展。仲裁机构应树立和强化商事仲裁的服务意识,培养一支适应商事仲裁服务需要的专家仲裁队伍,在程序方面更多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在一裁终局的制度下真正实现仲裁的公正、高效。关键词:民商事审判;商事仲裁;意思自治;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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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商事审判 商事仲裁 意思自治 比较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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