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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大制度的民意表达功能
引用本文:潘国红.试论人大制度的民意表达功能[J].人大研究,2014(2):18-23.
作者姓名:潘国红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民意表达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要素,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当前,我国社会群体结构发生了新的分化和组合,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复杂化,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和表达意愿日渐增强。但由于历史文化、民主素养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民意表达不畅依然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和保证人民享有国家权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是反映民意、整合民意的主要渠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的有效形式和渠道,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支持、引导和推进民意表达,这是发展人民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关 键 词:民意表达  人大制度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表达功能  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利益主体多元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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