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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立法模式论要
引用本文:张文,刘艳红.罪名立法模式论要[J].中国法学,1999(4).
作者姓名:张文  刘艳红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张文),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刘艳红)
摘    要:罪名立法模式的选择体现了一国刑事立法水平的高低。文章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世界各国的罪名立法模式———明示式和暗示式,并对这两种不同的罪名立法模式进行了评析。第二部分反思了我国刑法所采用的罪名立法模式———暗示式;对于用以弥补暗示式模式的产物———罪名解释式模式的得失作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对于今后我国刑法罪名立法模式的前景进行了展望,对未来完善罪名立法模式提出建言

关 键 词:罪名  立法模式  明示式  暗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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