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备忘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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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为民.森林旅游备忘录[J].支部生活,2006(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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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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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昌宁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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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邻居王大妈有两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王大妈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王大妈。之后王大妈写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在自己去世后,自己名下的房产由大儿子继承,并作了公证。去年冬天王大妈病故了,但房屋管理部门没有给她的大儿子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而是要求他去办理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手续。于是王大妈的大儿子就请其弟弟一起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但是遭到了弟弟的拒绝。弟弟认为自己对这套房子也有继承权。因此,王大妈的大儿子一直都未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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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已购公房 过户手续 公证处 管理部门 儿子 产权人 房子 办理 继承人 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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