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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宣传资料应视为合同内容
引用本文:马丽萍.商品房宣传资料应视为合同内容[J].山东人大工作,2007(3):50-50.
作者姓名:马丽萍
摘    要:2006年7月8日.某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联合重组协议,约定有限公司拥有建筑公司的人、财、物及无形资产权,并承担其132万的债务。建筑公司96名职工档案身份不变.在“交接日”后有限公司缴纳这96名职工养老保险金,以保持其工龄连续性.其工作由有限公司统筹安排。协议生效后.双方办理交接。2006年8月30日有限公司决定即日起解除与原建筑公司26名职工的劳动关系。26名职工经劳动仲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关 键 词: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  解除劳动关系  建筑公司  养老保险金  职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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