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土地审批两年未实施征地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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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秀玲.国土部:土地审批两年未实施征地视为无效[J].共产党员(沈阳),2009(10):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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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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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围绕土地增值税的争议在未来可能不会存在了。记者日前从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官员处获悉,在未来的房地产税制改革中,有可能会取消土地增值税。这位官员表示,正在酝酿中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将会对此作出统筹安排,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方案,具体实施的时间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即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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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税制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 统筹安排 行为税 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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