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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制度——兼评《物权法》第106条
引用本文:尹继良.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制度——兼评《物权法》第106条[J].法制与社会,2008(1).
作者姓名:尹继良
作者单位:淮海工学院法学系
摘    要:善意取得制度对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各国立法不尽相同,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物权法》虽然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但回避了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回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本文就赃物的善意取得问题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善意取得制度有所裨益。

关 键 词:赃物  善意取得  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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