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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宁政办发2020] 2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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