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湖北省民政系统灾情核查工作规则(试行)
摘    要:<正>鄂民政规2010]3号第一条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灾情,规范灾区现场灾情核查,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湖北省民政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制定本规则。

关 键 词:自然灾害救助  核查工作  自然灾害情况  救灾物资  民政部门  绝收面积  统计制度  自然灾害损失  救灾工作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