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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
引用本文:卓翔.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5(3):60-63.
作者姓名:卓翔
作者单位:国立华侨大学!福建泉州362011
摘    要:在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渠道。由于互联网上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传播内容提供者可能属于不同的主体 ,因此 ,本文对网络上出现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当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以及怎样依据现有法律评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了论述。

关 键 词:网络服务提供者  著作权  侵权责任
文章编号:1008-6048(2001)03-0060-04
修稿时间:2000年10月12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Infringement upon Works Provided by Network Servi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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