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打击犯罪在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及其功能发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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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应勇.论打击犯罪在公安机关的职能定位及其功能发挥[J].公安学刊,2003(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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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应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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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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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从全党、全社会抓社会治安的角度看,无疑是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犯罪治理方略,而且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但从公安机关的职能角度出发,是坚持以打击为主,还是以预防为主,目前在公安机关内部仍然存在很多不同的看法。因此,应理性认识打击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特殊作用,确立打击是公安机关主业的理念;建立完善打击犯罪长效机制,不断培育新的破案增长点,确保打击主业功能发挥最大化;正确处理好打击与防范的关系,努力促进打防控协调发展,打击主业才能发挥更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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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打击犯罪 公安机关 职能定位 功能发挥 主业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3-0012-06 |
修稿时间: | 2003年4月16日 |
On Fuction and Power of Police Department in Cracking Down the Criminal Activiti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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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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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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