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安院校治安专业的实践性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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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惠章.谈公安院校治安专业的实践性教学[J].公安教育,2009(8):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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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惠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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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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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院校的教学应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公安特色,将“战、学、研”相结合,以体现公安院校的职业化特性。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基础理论教学与行业实践活动的结合,是学生对书本知识进一步理解、掌握和巩固的重要教学环节。在治安专业的教学中,江苏警官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采取前三学年学生假期见习和第四学年学生系统实习及在治安保卫学的课程教学中让学生参与治安巡逻、盘问检查、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等执勤任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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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践性教学 公安院校 治安专业 理论联系实际 基础理论教学 学生参与 警官学院 公安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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