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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朔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多措并举促规范
引用本文:李国峰.朔州市朔城区社区矫正工作多措并举促规范[J].政府法制,2014(17):58-59.
作者姓名:李国峰
摘    要:2003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上海、北京等地开始试行.2010年4月,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司法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司发2010]3号),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在成立朔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15个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在区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下,利用4月下旬一周时间完成了见人见档移交工作.当时一次性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76人.

关 键 词:社区矫正工作  朔城区  朔州市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社区服刑人员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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