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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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群佩,王新平.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适用[J].法学杂志,2004,25(3):9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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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群佩 王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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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浙江温岭,317500;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浙江台州,318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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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介绍 2003年3月8日,林某买票乘坐甲驾驶的车辆,甲在行驶途中与乙驾驶的车辆相撞,林某头部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乙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林某医治后,以甲和乙构成违约和侵权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共同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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