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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摘    要: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发2004]21号)的要求,现将《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验收工作  验收标准  岩溶地面塌陷  国土资源  矿山地质灾害  矿山开采  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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