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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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相伶.“出嫁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法制与经济,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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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相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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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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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实中一些出嫁女土地权益受到侵害已引起各方的关注,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由此引起的村民资格认定标准不一以及村规民约缺乏审查机制,是侵害出嫁女权益的最主要手段。应明确农村集体的主体地位,采纳户口与综合考虑为村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并建立村规民约的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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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嫁女”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 村民资格 村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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