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死亡能否引起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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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迎春.植物人死亡能否引起再审[J].法律适用,2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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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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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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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2004年4月,王某新婚之喜,张某应邀到王某家中赴宴。就餐时,王某安装在房顶的音箱落下,砸在张某头部,张某当场昏倒。后经诊断为一级伤残,特级护理,系植物人状态。住院一个月后, 王某开始拒付医疗费用,张某出院回家治疗。同年8月,张妻索要医疗费未果,以张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等28万元。另外,张某兄妹5人,张母71岁,张女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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