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共资源当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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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小君.拍卖公共资源当慎行[J].江淮法治,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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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小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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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开放了我们的观念,提高了人们的商品意识和经营管理理念,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回归和历史的进步。但是,如果以为什么都可以变卖、什么买卖都可以完全由市场来调节,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有的行政机关把人力三轮车营运牌照额度拿来拍卖;有的行政机关在拍卖城建项目经营权时把一个移动公共厕所也给卖了,居然还卖出了20万元的天价;更有甚者, 一些乡镇政府还将诸如生猪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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