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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引用本文:方明.法律援助[J].党员生活(武汉),2007(1):44-45.
作者姓名:方明
作者单位:云梦县曾店镇党委组织委员
摘    要:天门的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 我与前妻在2005年7月离婚,女儿判给前妻,我每个月按照法院判决的数额给付抚养费。去年年底,我发现前妻擅自将我们女儿的姓名更改了。我多次找前妻理论,她坚决不同意更改回来。请问,我该怎么办?

关 键 词:法律援助  法院判决  前妻  抚养费  女儿  天门  给付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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