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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的父母监护权——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审理纪实
引用本文:娄银生.被撤销的父母监护权——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审理纪实[J].法庭内外,2015(4):2-5.
作者姓名:娄银生
摘    要:随着法槌的落下,11岁的小玲(化名),这个曾遭生父性侵的不幸女孩,总算彻底摆脱了违背伦常的家庭环境,获得新生。2015年2月4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撤销小玲父母的监护权,由当地民政局接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颁布后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同时,这起案件提醒那些不负责任的

关 键 词:民政部门  全国首例  未成年人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法通则  监护责任  直接言辞原则  立案受理  立案庭  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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